菏泽学院校园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适应校园信息化需要,强化“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管理框架和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园安全监管网络,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鲁教安〔2017〕1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创新管理体系,以网格化管理模式为依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夯实基础、落实责任、整合联动、有效防控”的原则,构建“分级管理,层层履职,一岗双责,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起“精细化管理、多元化参与、科学化配置、规范化运行”的校园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网格化安全管理,明确网格职责任务与标准,实现对人、地、物、事、组织等不同工作对象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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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动各单位、部门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网格化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实现校园安全管理与综合防控工作主体的多元化参与,多部门、多层次联动,实现网格工作力量和资源的科学化配置。逐步达到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管理精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有效防控的工作目标。
二、网格划分的原则和标准
(一)网格划分的原则
校园安全管理网格划分的总原则是:按照责任化原则,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园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进行网格划分,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各类人员和有固定使用单位的场所、设施由所属和使用单位负责,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和业务统管的内容由主管单位负责。在学校层面上,各部、处、室、馆、所、中心、学院、研究所(方案统称二级单位)为单元划分安全管理网格,二级单位负责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对象的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根据本单位情况划分若干个网格单元,明确消防、治安、环境秩序、资产安全责任人,对所属网格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二)网格划分的标准
1.人员网格划分:各二级单位所属人员。包括在编职工、聘用人员、临时用工、流动人口、所属学生(含全日制学生、继续教育类学历、非学历教育在校生、留学生和短期在校培训的学员等),均划入本单位安全管理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