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科工作职责1.结合我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守法意识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搞好安全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构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3.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处领导,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4.搞好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管理,强化校内经营实体的治安管理工作;净化校园治安秩序。5.严厉打击校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做好侦查破案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纪事件,做好现场保护、勘察、取证工作,努力提高破案率,降低发案率。6.检查监督校内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健全安全使用、存储等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物防、技防、人防建设,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7.协助处领导抓好警务室建设工作,做好警校合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户籍管理,为教师、学生集体户的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各类证明出具做好相关服务。8.监管安保公司保卫业务,强化保安队员培训,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学校大门管理,全力做好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9.加强学校5110报警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10.指导基层治保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基层治保组织在治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收集治安信息,定期分析校内治安动态,及时向上级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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