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处是统筹协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维护学校安全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为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教学、科研、学习、生活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1.负责学校治安保卫,维护教学、科研、生活及公共场所治安秩序。
2.负责政治保卫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安全信息,确保校园政治稳定。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并实施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4.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督查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
5.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和外事保卫工作,确保领导和来宾活动安全。
6.负责学校消防工作,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7.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
8.负责校门守卫、校园巡逻和治安隐患整治等工作。
9.做好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协助公安部门侦查、处理案件,协调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10.负责校园环境监管,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维护。
11.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师生户籍管理,做好校内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口和其他重点人口的管理。
1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管理。
13.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管理。
14.负责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