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当前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 科室设置- 治安科- 正文

安保处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2025-01-10 16:48  

安保处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值班人员应着装整洁,热情报务,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要保证值班时间,有事要请假,严禁喝酒。

二、检查、督促校卫队员值班,并带领校卫队员做好校巡逻及门卫值勤,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检查重点看管部位工作情况,督促看管人员完成重要部位看守工作。

四、依照校园“110”工作程序,做好报警服务台值班,完成接处警工作。

五、处理当班发生的一般性治安事件、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调解工作,并做好记录,认真填写报案登记,做到内容齐全,过程清楚。

六、按照治安、刑事案件处理程序,完成前期调查、现场保护工作,并按照程序报相关科室。

七、组织人员做好一般性火灾事故的报警、扑救工作。

八、依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当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安保处,并通知相关部门。

九、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对问题处理不及时而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追究责任。

十、与接班人员当面完成交接班,填写值班记录。


关闭窗口